【轉知公文】「國立中興大學通識教育自主學習學分實施要點」自114學年度起實施,並同步廢止本校「通識教育自主學習課程施行辦法」及「通識創新自主學習課程實施要點」等兩項法規
主旨:「國立中興大學通識教育自主學習學分實施要點」自114學年度起實施,並同步廢止本校「通識教育自主學習課程施行辦法」及「通識創新自主學習課程實施要點」等兩項法規,敬請貴單位協助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為因應學生多元學習型態,並涵蓋現有通識自主學習之範疇與需求,本校整併既有「通識教育自主學習課程施行辦法」及「通識創新自主學習課程實施要點」等兩項法規,另以新訂「通識教育自主學習學分實施要點」; 並業依程序經相關會議審議通過,自114學年度起實施。
二、為銜接舊制「自主學習點數轉換學分」機制,興通識online點數可與惠蓀講座或本校其他公告認可之活動點數合併使用,以申請「跨域自主學習」學分。為維護學生權益,務請各系所協助轉知學生,如有申請需求,請於114學年度第一學期結束(115年1月31日)前,以電子郵件向通識教育中心(cah22840597@gmail.com)提出申請。
三、檢附「國立中興大學通識教育自主學習學分實施要點」全文(如附件1),並同步公告於教務處法規章則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