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碩士班遞補公告】國立中興大學化學工程學系碩士班115學年度入學第8梯次遞補公告
國立中興大學 化學工程學系碩士班115學年度第8梯次遞補公告
請下列獲遞補新⽣於115年7⽉28⽇(星期二)上午10:00-11:30 下午14:00-16:00⾄本校化⼯系C107系辦公室,辦理新⽣報到。
※逾期未辦理報到者,視同放棄,缺額將流用給下一位備取生。
【需攜帶文件】:1.身分證正本(驗訖發還)
2.招生考試成績單(驗訖發還)
3.畢業證書正本及影本各一份(正本約10月中旬發還)
4. 二吋彩色大頭照1張(製作學生證用)
※有關碩士班新生入學相關問題請洽化學工程學系碩士班辦公室-04-22840510-111顧助教。
新生請儘速依【國立中興大學化工系研究生新生確認指導教授辦法】選擇指導教授同意書
※若是註冊相關問題,請洽22840212註冊組
115學年度碩士班新生各類訊息公告
https://oaa.nchu.edu.tw/zh-tw/rs-freshman/page-list.241
~~~化工系歡迎你(妳)的加入~~~
※持境外、大陸、港澳地區學歷者:繳驗證件時應查驗正本、繳交影本1份(經驗證單位驗證並加蓋戳記之正反面影印本),並依相關辦法及下列規定事項辦理:
| 1.持境外學歷者,須為教育部採認之境外大學校院,且符合「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規定,並繳驗:(1)國外學歷證件影本,加蓋我國駐外館處驗證戳記之正本。(2)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影本(無成績證明者,需檢附畢業學校開立之相關證明),加蓋我國駐外館處驗證戳記之成績證明正本。(3)內政部移民署核發之入出境紀錄(應包括國外學歷修業之起迄期間,外籍生及僑生免附)。 2.持大陸學歷者,須符合「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規定,並繳驗以下1或2所列證件: (1)未申請大陸地區大學學歷甄試或學歷查證者: ①最高學歷畢業證(明)書正本,及經大陸地區高等學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認證屬實之認證報告正本(或副本),或效期內之電子版認證報告影本。 ②學位證(明)書正本,及經大陸地區高等學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認證屬實之效期內電子版認證報告影本,或大陸地區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認證屬實之認證報告正本(或副本),或效期內之電子版認證報告影本。 ③歷年成績單正本,及經大陸地區高等學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或大陸地區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認證屬實之認證報告正本(或副本) 或電子版認證報告影本。 ④內政部移民署核發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正本或效期內之入出國日期電子證明書影本(應包括大陸學歷修業之起迄期間),外籍學生免附。 (2)已申請大陸地區大學學歷甄試或學歷查證者:應繳交經申請大陸學歷甄試,獲核發之相當學歷證明或經申請學歷查證,獲核發之學歷認定函。 3.持香港或澳門學校學歷(力)證件者,須符合「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規定,並應繳交下列文件:(1)經香港或澳門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驗印之學歷證件(外文應附中譯本)。(2)經香港或澳門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驗印之歷年成績證明(外文應附中譯本)。(3)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及入出境日期紀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