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興大學化學工程學系行政辦事員職務代理人
一、職稱與名額:行政辦事員職務代理人 1 名。
二、聘期:
1. 自到職日起至 113 年 6 月 12 日止。若代理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 試用期 3 個月,試用期間若無法勝任,本單位得以提早解聘。
三、工作內容:
1. 一般行政庶務(工安管理、空間管理借用、修繕管理、採購事務、設備財產管理、系友會事 務、門禁系統管理、招生業務、經費管理核銷等)。
2. 協助執行計畫相關業務。
3. 主任交辦事項。
四、上班時間:
1. 學期中:周一至周五 8:00~17:00
2. 上班時間需配合本校規定及單位需求調整
五、應徵資格:
1. 大學以上畢業(化學化工理工背景尤佳)。
2. 具一般文書處理與資訊能力。
3. 具服務熱誠、態度積極主動、團隊合作能力及責任感,相當行政經驗能力尤佳。
六、薪資待遇:依據「國立中興大學契約進用職員管理要點」及「國立中興大學契約進用職員待遇支給表」辦理, 以行政辧事員第 1 級支薪 33,770 元。
七、應徵報名資料: 履歷(包括個人照片、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與相關學經歷證件影本,以 A4 規格裝訂,並 於 113 年 1 月 10 日前掛號郵寄「化學工程學系系主任 收」(以郵戳為憑),或送件至 臺中市南區興大路 145 號國立中興大學化學工程學系(以本系收發章戳為憑),並於應徵封面上 註明『行政辦事員職務代理人』。
八、徵選方式:
1.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2. 案列候補人員 1 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 個月。
九、聯絡人:顧玉茹助教,電話:04-22840510#111。
十、如有未盡事宜,請查閱本校人事室「國立中興大學契約進用職員管理要點」相關規定。連結網址: http://person.nchu.edu.tw/regulations.p*-hp